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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8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8
截止日期:2021.01.08
招标代理: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附件*公告.pdf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公告.pdf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CS20052(CG)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安全运行,进一步降低维修成本,拟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内采购4家汽车维修单位为定点维修服务机构,对公务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车辆轮胎更换及补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3.6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方式: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资料购买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谈判编号:JLSCS20052(CG)

一.采购条件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内。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4采购内容:为保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安全运行,进一步降低维修成本,拟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内采购4家汽车维修单位为定点维修服务机构,对公务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车辆轮胎更换及补胎。

2.5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

  1.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6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5)近期单位依法缴纳的(包括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09时00分。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1年1月8日09时00分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进行磋商,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王家渤  电    话:1854341667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1706463244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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