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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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5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明湖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明湖公园管理处改造灯光亮化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灯光 工程招标 公园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明湖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明湖公园管理处改造灯光亮化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新区,毓秀路南侧、文蔚路西侧。
主要内容为:灯光亮化范围包括明湖公园管理处室外景观墙、景观水池、建筑物立面轮廓、洒店入口廊架、室内茶室、室外绿化树木等灯光亮化。涉及灯具类型为LED埋地洗墙灯、LED洗墙灯、LED嵌入式射灯、LED迷你射灯、LED瓦楞灯、LED投光灯、LED照树灯、LED灯带包括水下灯带。泛光照明设置一个总景观配电箱、二个分级景观配电箱。配套敷设线缆、穿管、线槽等。
2.2计划工期(设计、施工): 50日历天。
2.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4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2021年明湖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明湖公园管理处改造灯光亮化工程,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97万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
(3)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在施工投标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A08会议室(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须从投标人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账户名称: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湖农商银行当湖支行
帐号:201000166489269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文蔚路2号 地址:***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章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023870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