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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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31 |
招标代理: | 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西淠河综合治理**镇人行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在************处获取询价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HD(F)********* *、项目名称:***西淠河综合治理**镇人行桥工程防 |
项目概况:裕安区西淠河综合治理独山镇人行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在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AHD(F)202012004
2、项目名称:裕安区西淠河综合治理独山镇人行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限价:8.7万元
7、招标需求:根据项目相关数据,分析相关情况,整理分析现场调查和确认相关情况,分析河道近期演变以及将来演变趋势,包括水文分析计算、河势影响分析,人行桥对行洪安全的影响、对河势的影响、对现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及对防汛抢险的影响;主要为对有影响河段采取补救措施;就人行桥对防洪各方面的影响作出结论性意见,并提出主要建议,完成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及报批等其他相关工作。
8、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防洪评价报告服务的合法经营范围;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长安南路与永康路交叉口长安城12号楼8楼
3、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长安南路与永康路交叉口长安城12号楼8楼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标书
五、开启:
1、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长安南路与永康路交叉口长安城12号楼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三)投标供应商应手持以下原件参加询价会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疫情防控承诺函。
(四)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13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
八、询价保证金缴纳账户(见须知前附表)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公告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