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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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7 |
招标代理: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致:**崇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鑫永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销冷链电商物流配送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利群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利群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 |
致:福建崇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永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供销冷链电商物流配送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利群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利群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97万,上级补助50%,其余资金由运营商自筹;配送中心及展销厅461.15㎡、冷库243.3㎡,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供销冷链电商物流配送项目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等;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22274.00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宁化县内注册登记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1月01日17时00分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帐、电汇的方式的投标企业须从基本账户汇出交纳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分中心指定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化支行
帐 号:3500 1647 4070 595 77777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年01月01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07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2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群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3107908987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廖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