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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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本比选项目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段、**段、新元高速郭村至拐角铺段增加视频存储设备项目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太行山高速**段、**段、新元高速郭村至拐角铺段增加视频存储设备项目 |
本比选项目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新元高速郭村至拐角铺段增加视频存储设备项目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新元高速郭村至拐角铺段增加视频存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在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以下简称“新元高速”)沿线收费站及指调分中心增加IP SAN视频磁盘阵列,以及在每个单位单独配置6T移动硬盘。
2、项目地点:邢台、邯郸、石家庄。
3、比选范围:
本项目为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新元高速郭村至拐角铺段增加视频存储设备、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按比选人要求交货。
5、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自供货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8、申请人资格要求
8.1申请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8.2申请人须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8.3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业绩。
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比选。
8.6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
8.7根据《关于在比选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申请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9、报名须知
9.1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2 月 28 日09时00分至2020年 12月30 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城国际12楼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比选申请人了解了这次比选信息,潜在比选申请人如未及时领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选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只有成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 4 日10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城国际11楼。
10.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平台 上发布。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