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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8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垃圾车招标 自卸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8
截止日期:2021.01.14
招标代理: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
关键词: 垃圾车 自卸
 
招标公告正文
(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4-00295
项目名称: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查看

法库县财政局(法库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回收公司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125)辆回收企业采购

2、采购范围:报废环卫自卸式垃圾车辆的回收、拆解、毁型、合理销毁处置等。

3、响应时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接到报废车辆通知后,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处置。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报废回收车辆类型:垃圾车

6、切割技术人员及安全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由投标人负责,不得列入投标报价中。

7、处置要求:车体外壳应当作毁型处理;对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外壳分别焊割直径不少于5cm的窟窿,大梁焊割长度不小于25cm、高度不小于15cm的缺口等。

8、其它要求: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9、其他技术业务等质量要求,中标后协议中明确。

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报废车辆拆解处置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接到报废车辆通知后,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处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楼开标大厅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楼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报名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报名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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