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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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7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因机房变动,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机房语音系统进行迁移提升改造。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文化和旅游局机房语音系统迁移提升改造服务 (二)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要求 *.内容要求: (*)对***文化和旅游局的语音网络进行提升改造,将 |
因机房变动,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机房语音系统进行迁移提升改造。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房语音系统迁移提升改造服务 (二)项目预算 4.276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要求 1.内容要求: (1)对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语音网络进行提升改造,将光缆资源接入由原有的4楼机房,迁改至6楼机房,并在6楼机房架设机柜供光缆资源接入使用,亦可提升机房运载能力,为后续设备上架留有余量。 (2)对机房进行整改,解决潜在风险,并对原有语音网络布线进行美观改造,解决机房线缆混乱问题。 (3)合理规划楼层汇聚点,在楼层布置汇聚点,并部署6楼主机房与弱电机房间的主线。 (4)对弱电机房汇聚点到每个语音点网线进行线路整合,以割接的形式将原有110配线架拆除并用政企网关A8语音设备取代。 2.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就本次服务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故障申告处理时限为24小时,维保期1年。 (2)增值服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单列提供有利于采购人采购需求之外的增值服务或优惠条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供应商近三年承接过市级(含)以上机构类似项目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一)本采购项目的经费预算为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元(¥42760.00),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元(¥42760.00),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预算的属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应包含: 1.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三证合一); 2.项目费用报价单; 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4.本询价公告中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以上报价文件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用信封密封) (三)对于本方案中未列明,而投标单位(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四)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五)投标供应商需就本次服务内容提供详细施工解决方案,未提供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四、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1.采购范围:厦门市内采购 2.投标单位在提供相关文件和方案报价后,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 五、合同签订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7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特快专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501,且在快递上注明:机房语音系统迁移提升改造服务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二)联系电话*** (三)通讯地址:***
附件: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房语音系统迁移提升改造服务询价报价单及说明材料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