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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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1 |
招标代理: |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B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鸿声家园一期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电梯 小区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B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主体等内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8]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鸿山街道规划纬五路南侧、鸿运路东侧、鸿声南路北侧 | |||
工程规模: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共有8台曳引式客梯,3 幢地上 18-26 层(10#~12#)、地下 1 层的住宅的电梯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载重均 为 1000kg、速度均为 1.75m/s、19 层/19 站-27 层/27站的客梯(有机房)4台;载重均为 1000kg、速度均为 1.75m/s、18层/18 站-26层/26站的客梯(有机房)4台。其他详见招标清单。 | |||
工期:9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335.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井道尺寸再次改造、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等,直至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包干。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如达不到上述标准,中标人必须返修整改到上述标准,才能交付招标人,其返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中标价的5%的质量违约金给招标人。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 (2) 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制造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3)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 |||
(2) | |||
财务要求:2017 至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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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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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 14:00 时至2021年01月04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1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V7.0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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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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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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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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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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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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