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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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8 |
地 区: | 大庆市 |
内 容: | ***教育局****年营养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教育局****年营养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教育局****年营养餐采购。本 |
关键词: | 教育 |
林甸县教育局2021年营养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甸县教育局2021年营养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8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林甸县教育局2021年营养餐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1604
项目名称:林甸县教育局2021年营养餐采购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预算:2,310,000.00元,饼干预算单价:0.60元/包,蛋糕预算单价:0.60元/包;第二标段预算:1,540,000.00元,学生奶预算单价:1.60元/盒;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所投标段预算及预算单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5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涉及多个产品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
③所投产品控制单价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如所投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提供参与本标段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参与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所投产品的2018年以来(含2018年)饼干及蛋糕产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4)在开标现场,本标段所投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5)单位负责人***
第二标段:
(1)提供参与本标段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所投产品的2018年以来(含2018年)液态奶产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4)在开标现场,本标段所投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5)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月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8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甸县教育局
地 址:林甸县林甸镇同仁路西街路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饼干及蛋糕
(一)技术需求及数量
林甸县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饼干及蛋糕)。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的标准,以实际供应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饼干数量约1925000包,蛋糕数量约1925000包(本项目人数属动态数据,实际支付以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制定的搭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实际食用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
1.饼干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20980-2007,饼干主要配料有小麦(或小麦粉)、鸡蛋、植物油(非转基因)、砂糖(或其他糖类)等,饼干中不许夹心或外包奶油、巧克力等成分,不许添加防腐剂、色素等,产品保质期六个月,产品净含量25克及以上,饼干采用塑料独立包装。包装上喷印饼干成分、含量、生产日期和产品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项目 |
标准值 |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5 |
菌落总数,CFU/g |
n=5 c=2 m=104 M=105 |
大肠菌群,CFU/g |
n=5 c=2 m=10 M=102
|
2.蛋糕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20977-2007,蛋糕主要配料有小麦(或小麦粉)、鸡蛋、植物油(非转基因)、砂糖(或其他糖类)等,蛋糕中不许夹心或外包奶油、巧克力等成分,产品保质期六个月,产品净含量25克及以上,蛋糕采用塑料独立包装。包装上喷印蛋糕成分、含量、生产日期和产品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标准限值 |
|||
1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mg/g |
≤5 |
|||
2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g/100g |
≤0.25 |
|||
3 |
铅(以Pb计) |
mg/kg |
≤0.5 |
|||
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 |
mg/kg |
≤100 |
|||
5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
g/kg |
不得使用 |
|||
6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g/kg |
≤1.0 |
|||
7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g/kg |
≤0.5 |
|||
8 |
糖精钠(以糖 精计) |
g/kg |
不得使用 |
|||
9 |
霉菌 |
CFU/g |
≤150 |
|||
10 |
菌落总数 |
CFU/g |
n |
c |
m |
M |
5 |
2 |
104 |
105 |
|||
11 |
大肠菌群 |
CFU/g |
n |
c |
m |
M |
5 |
2 |
10 |
102 |
|||
12 |
沙门氏菌 |
/ |
n |
c |
m |
M |
5 |
0 |
0 |
- |
|||
13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FU/g |
n |
c |
m |
M |
5 |
1 |
100 |
1000 |
|||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供货、仓储、配运(配送至享受营养餐的每所学校)、检验、售后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如在供货、仓储、配运等环节出现问题(不可预见因素除外如:灾害性天气等因素)造成产品供应不及时或学生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影响学生营养餐正常进行,除追究责任外,发生一次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付款,第二次发生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运输专用车辆等相关配送设备进行食品配送。
3.每次配送到学校(34所农村中小学)的食品由供货供应商免费向学校各提供1份留样,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4.如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供应过程中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方将中止合同,供应商停止供货,采购方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5.供应企业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验收检查和评价,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产品须面对四重检验:(1)中标供应商每送货一次须向采购方提供所送货物所含批次的所有检验证书。(2)采购方具体工作人员会对供应商所送货物进行检验。(3)食用该产品学生的班主任对分发食品的检验。(4)采购方成立的领导小组定期对产品的检验。四重检验有一重发现的问题被核实即可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将按照其他要求中的第一项要求处理,即除追究责任外,发生一次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付款,第二次发生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6.按上级政策或文件要求(1)部分学校由课间加餐改为学校食堂供餐,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段人数的调整。(2)上级终止营养餐项目,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人数属动态数据,实际支付以投标结束后采购方制定的搭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实际食用数量为准)。
7.中标供应商需为林甸县34所农村中小学供货,这34所学校分布在以林甸镇为中心周边50公里半径范围内。
8.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需求要求的饼干及蛋糕样品各一件(塑料独立包装)给采购单位。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不合格的不予验收。样品合格的由采购单位封存。如采购单位在完成验收阶段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与样品不符,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货,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9.验收程序: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自行组织验收。
验收时须提供所投饼干及蛋糕产品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验报告包含:
饼 干 检 验 报 告
检验项目、单位 |
标准值 |
检验值 |
单项结论 |
检验方法 |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5 |
|
符合 |
GB 5009.229-2016 |
菌落总数,CFU/g |
n=5 c=2 m=104 M=105 |
|
符合 |
GB 4789.2-2016 |
大肠菌群,CFU/g |
n=5 c=2 m=10 M=102
|
|
符合 |
GB 4789.3-2016 |
蛋 糕 检 测 报 告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检测结果 |
单项结论 |
检测方法 |
|||
1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mg/g |
≤5 |
|
合格 |
GB 5009.229-2016 |
|||
2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g/100g |
≤0.25 |
|
合格 |
GB 5009.227-2016 |
|||
3 |
铅(以Pb计) |
mg/kg |
≤0.5 |
|
合格 |
GB 5009.12-2010 |
|||
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 |
mg/kg |
≤100 |
|
合格 |
GB 5009.268-2016 |
|||
5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
g/kg |
不得使用 |
|
合格 |
GB 5009.28-2016 |
|||
6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g/kg |
≤1.0 |
|
合格 |
GB 5009.28-2016 |
|||
7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g/kg |
≤0.5 |
|
合格 |
GB 5009.121-2016 |
|||
8 |
糖精钠(以糖 精计) |
g/kg |
不得使用 |
|
合格 |
GB 5009.28-2016 |
|||
9 |
霉菌 |
CFU/g |
≤150 |
|
合格 |
GB 4789.15-2016 |
|||
10 |
菌落总数 |
CFU/g |
n |
c |
m |
M |
|
合格 |
GB 4789.2-2016 |
|
|||||||||
5 |
2 |
104 |
105 |
|
|||||
|
|||||||||
|
|||||||||
11 |
大肠菌群 |
CFU/g |
n |
c |
m |
M |
|
合格 |
GB 4789.3-2016 |
|
|||||||||
5 |
2 |
10 |
102 |
|
|||||
|
|||||||||
|
|||||||||
12 |
沙门氏菌 |
/ |
n |
c |
m |
M |
|
合格 |
GB 4789.4-2016 |
|
|||||||||
5 |
0 |
0 |
- |
|
|||||
|
|||||||||
|
|||||||||
13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FU/g |
n |
c |
m |
M |
|
合格 |
GB 4789.10-2016 |
|
|||||||||
5 |
1 |
100 |
1000 |
|
|||||
|
|||||||||
|
|||||||||
第二标段:学生奶
(一)技术需求及数量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的标准,以实际供应量及中标单价结算。需求数量约962500盒(本项目需求人数属动态数据,实际支付以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制定的搭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实际食用数量为准)
(二)学生奶产品质量要求
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的规定,不得用复原乳生产。学生奶采用盒装砖形,规格净含量大于等于200毫升,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学”字标志。学生奶的质保期为6个月。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蛋白质,g/100g |
≥2.4 |
2 |
铅(以Pb计),mg/kg |
≤0.05 |
3 |
铬(以cr计), mg/kg |
≤0.3 |
4 |
总汞(以Hg计),mg/kg |
≤0.01 |
5 |
总砷(以As计),mg/kg |
≤0.1 |
6 |
黄曲霉毒素M,其μg/kg |
≤0.5 |
7 |
三聚氰胺,ng/kg |
≤2.5 |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供货、仓储、配运(配送至享受营养餐的每所学校)、检验、售后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如在供货、仓储、配运等环节出现问题(不可预见因素除外如:灾害性天气等因素)造成学生奶供应不及时或学生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影响学生营养餐正常进行,除追究责任外,发生一次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付款,第二次发生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运输专用车辆等相关配送设备进行食品配送。
3.每次配送到学校(34所农村中小学)的食品由供货供应商免费向学校各提供1份留样,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4.如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供应过程中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方将中止合同,供应商停止供货,采购方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5.供应企业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验收检查和评价,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产品须面对四重检验:(1)中标供应商每送货一次须向采购方提供所送货物所含批次的所有检验证书。(2)采购方具体工作人员会对供应商所送货物进行检验。(3)食用该产品学生的班主任对分发食品的检验。(4)采购方成立的领导小组定期对产品的检验。四重检验有一重发现的问题被核实即可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将按照其他要求中的第一项要求处理,即除追究责任外,发生一次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付款,第二次发生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6.按上级政策或文件要求(1)部分学校由课间加餐改为学校食堂供餐,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段人数的调整。(2)上级终止营养餐项目,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需求人数属动态数据,实际支付以投标结束后采购方制定的搭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实际食用数量为准)。
7.中标供应商需为林甸县34所农村中小学供货,这34所学校分布在以林甸镇为中心周边50公里半径范围内。
8.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项目需求要求的学生奶样品1箱(24盒至少三个口味)给采购单位。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不合格的不予验收。样品合格的由采购单位封存。如采购单位在完成验收阶段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与样品不符,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货,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9.验收程序: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自行组织验收。
验收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验报告包含: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依据要求 |
检验结果 |
单项评价 |
1 |
蛋白质,g/100g |
≥2.4 |
|
合格 |
2 |
铅(以Pb计),mg/kg |
≤0.05 |
|
合格 |
3 |
铬(以cr计), mg/kg |
≤0.3 |
|
合格 |
4 |
总汞(以Hg计),mg/kg |
≤0.01 |
|
合格 |
5 |
总砷(以As计),mg/kg |
≤0.1 |
|
合格 |
6 |
黄曲霉毒素M,其μg/kg |
≤0.5 |
|
合格 |
7 |
三聚氰胺,ng/kg |
≤2.5 |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