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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5 标签: 云南省招标 档案馆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5
截止日期:2021.01.14
地 区:云南省
内 容:***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万元,详见本项目拦标价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关键词: 档案馆
 
招标公告正文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155.09万元,详见本项目拦标价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2-25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1 1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市档案馆 经办人: 康永生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文超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000117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5.0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59.68平方米,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3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财务要求:2018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注:2017年1月至今,新注册的建筑公司不需要提供企业业绩和财务报表(以资质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注:2017年1月至今,新注册的建筑公司不需要项目负责人***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详见招标文件。
*** 二等级注册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2017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还需提供:1.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的承诺;
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情况: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2)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3)合同履约率:100%
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必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一致,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住建公告发布表.pdf 2020-12-24 16:54:11
2 博超.pdf 2020-12-24 17:09:51
3 宏福.pdf 2020-12-24 17:10:09
4 颖博.pdf 2020-12-24 17:10:2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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