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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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5 |
招标业主: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关于***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研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 |
关键词: | 铁路 规划 路 |
项目概况
苏州市“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研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JX2020-G-035
2、项目名称:苏州市“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研究
3、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
针对疫情期间,投标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城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城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4、采购需求:
4.1项目背景:
苏州市地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战略叠加区域,是上海大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扬子江城市群经济增长极,也是铁路京沪通道与沿海通道的交汇城市。“十四五”时期,是苏州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要求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时期,是支撑“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的重要阶段。
目前,国家铁路集团已启动《交通强国铁路先行中长期铁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研究工作部署。2020年8月,江苏省发改委和省铁路办已启动开展《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开展“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研究工作。为更好地谋划苏州市铁路发展,优化全市铁路网、枢纽布局和重点项目线站位研究,梳理出纳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重点实施项目,更好地谋划苏州未来铁路蓝图,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本项工作。
4.2服务内容(研究内容):
1)剖析苏州铁路“十三五”发展成就及存在问题。通过现场调研、大数据分析、多部门沟通等方式,全面研判苏州铁路“十三五”发展成就,准确剖析苏州铁路发展存在的问题。
2)发展形势及需求分析。深入解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交通强省、运输结构调整等国家、省、苏州在经济社会、区域一体化、行业发展、城镇空间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要求及发展趋势,准确研判苏州铁路发展面临的发展形势及需求,并对客货运量进行合理需求预测。
3)发展思路及目标。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从网络架构、客货运输体系、枢纽布局、运输服务等环节,科学研究苏州铁路“十四五”发展思路及目标,系统谋划苏州铁路“十四五”发展方向。
4)苏州铁路网规划布局方案。立足长远发展,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人民群众对高品质铁路出行的需要,以及江苏省乃至长三角地区铁路发展总体格局出发,明确苏州铁路发展规模和路网布局方案,突出铁路枢纽城市的构建,以及与上海市、苏锡常、南通等地区的轨道网衔接,为未来苏州合理安排铁路建设计划提供重要支撑和依据,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铁路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5)客货运枢纽布局及衔接。结合苏州铁路线网布局和城市人口、产业分布特征,提出铁路客运枢纽布局的思路和目标,提出客运枢纽布局、物流基地布局方案。同时,围绕新一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多网融合”要求,进一步研究重大枢纽节点衔接模式以及集散设施配套要求等。
6)“十四五”期重点任务。围绕苏州市“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支撑长三角一体化、推动苏州加速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提出苏州铁路“十四五”发展重点任务,研究梳理一批“十四五”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国铁干线、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铁路专支线、铁路客货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十四五”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及实施安排。结合苏州经济社会、财政等情况,对“十四五”铁路建设项目进行合理安排,测算总体投资规模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8)投融资及综合开发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铁路投融资、综合开发相关法规政策,提出苏州铁路发展投融资、枢纽的综合开发相关建议。
9)保障措施及建议。通过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要素分析,立足苏州,在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综合开发等环节提出相关措施及建议,保障各项目的稳步推进,为铁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0)铁路发展新思路。结合国家“十四五”铁路规划等有关政策及苏州市发展规划,提出市域范围内铁路发展新思路。
4.3服务范围(规划范围):
直接研究范围:苏州全市域;间接影响范围:周边相邻城市。
4.4服务要求:(研究成果)
1)提交苏州市“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研究报告以及苏虞张铁路、示范区线铁路规划研究报告;
2)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上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研究周期):
1)2021年 1 月15日前完成规划研究大纲;
2)2021年 3 月底前提交规划研究工作阶段报告(初稿中间成果);
3)2021年5月底前提交规划研究工作报告(送审稿);
4)2021年 7 月底前组织通过专家评审会,并配合完成上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3、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售价:无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6、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投标单位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套纸质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按照须知中要求密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保证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评标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