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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进村路周边两侧环境整治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5
截止日期:2021.01.11
招标代理: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投标邀请书 **国禹建设有限公司、**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泓源达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金峰镇陈垱头村进村路周边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区金峰镇陈垱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及自筹,招标人为*****区金峰镇陈垱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泓源达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进村路周边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909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编制范围包括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进村路周边两侧环境整治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内容,具体范围及包括的专业内容如下:

不含三通一平。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62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 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自2019 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 月25日至 2020年 12  月30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持授权委托书到福州市长乐区滨江国际18幢701室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5%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投标人应以现金缴纳的方式按以下标准向招标机构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元整(大写:伍仟捌佰元整)

(注:投标人应将现金的投标保证金密封好并在上面注明投保保证金字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1月11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8.确认

5.1.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12月30日 前将确认函递交至代理机构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陈垱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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