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法院集中扫描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人民法院集中扫描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4-00297
项目名称:法库县人民法院集中扫描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法院新增的诉讼电子卷宗进行电子化加工,采用以人员外包形式进行,外包扫描人员的数量为4人。主要内容为卷宗材料收集、材料分类扫描、对补充材料进行处理、卷宗资料上传电子卷宗系统等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全流程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30 0080 5252 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