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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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7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对“**、**等地区零星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等地区零星项目工程招标代理 *、招标单位:**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 |
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对“沈阳、铁岭等地区零星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沈阳、铁岭等地区零星项目工程招标代理
2、招标单位: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地点:沈阳、铁岭、鞍山、海城、立山、辽阳、清原等地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招标范围:沈阳、铁岭、鞍山、海城、立山、辽阳、清原等地区可能发生的零星项目招标业务,不排除合同期内无招标业务发生。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②.具有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经验;
③.投标人在沈阳地设有办公场所。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沈阳市的,需在沈阳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办公场地应具有独立的招标大厅、开标室、评标室以及相适应的硬件设备。
⑤.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采购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事实的真实性承诺。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⑦.提供公告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⑨.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南街77号13层)。
2、报名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 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拟定)到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南街77号13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拟定2021年1月7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材料胶装,现场提交
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开标地点:铁信集团二楼会议室。
2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90天,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南街77号13层
邮箱地址:***
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