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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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代理: |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杭海新区公委会、**派出所、**交警中队项目快办区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海新区公委会、**派出所、**交警中队项目快办区装修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 |
新建杭海新区公委会、长安派出所、长安交警中队项目快办区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海新区公委会、长安派出所、长安交警中队项目快办区装修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 (2019)1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长安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安镇仰山路东侧、人民路南侧。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施工面积约为713.46m2。本工程包括装修工程。
2.3合同估算价:约115万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下午15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广场C座5号楼7楼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
电 话:0573-87656852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0 年 12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