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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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区 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标准招标文件 (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 东美村民宿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闽发改备[****]A*******号 招标人: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 项目负责人: 高宇晖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 **月 ** 日 |
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
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标准招标文件
(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 东美村民宿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闽发改备[2020]A0901170号
招标人: 平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长春
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20年 12月 22 日
目录
投标邀请书(含确认函)(范本)
投标须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自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岚综委〔2020〕68号)
施工图(含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合同协议书(参照福建省各类项目合同范本)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 Http://Ptggzy.Pingtan.Gov.Cn/)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美村民宿改造(一期)工程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闽发改备[2020]A090117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部分企业自筹、部分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 平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流水镇东美村 ;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计总投377.6442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R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其他;
(2)招标类型:R施工总承包、R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美村民宿改造(一期)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以项目业主下达的任务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以财审最终核定为准3776442元,
合同价固定: 3398797.8元以(财审最终核定下浮10%);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建筑企业名录库中符合本工程类别的企业(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台湾企业不受工程类别限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月25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年 1 月4 日17 时00 分(5个工作日内)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下载的《报名确认函》(范本)填写,经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间(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 1 月5 日 9 时 30 分。
5.1.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投标所需携带的材料(1.报名确认函原件2.参加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承诺书3.年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层第 3 开标室。
中标人确定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时,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首次参加随机抽取的投标人在提交确认函后、开标时间前存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专户。
用户名: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潭片区支行;
账 户:935009010018345678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年度保证金。
9.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提交确认函即视为递交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
联系电话***
£苏平片区:13799396280
£金井片区:0591-23156153
£海坛片区:0591-6288121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
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1:报名确认函(格式)
报 名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委派我方 为本项目负责人***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中标通知书
招标项目编号: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年 月 日参加的项目投标,经公开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下浮 %): 元
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已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递交上传了 项目的邀请招标确认函,并已在指定的账户自愿缴存了年度保证金。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岚综委〔2020〕68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邀请书的全部内容,已了解项目招标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承接该项目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单位(人)若中标,将按合同范本及规定主动及时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单位(人)承诺自觉接受本项目业主、监理及行政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取消中标人资格,愿意进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自行承担因此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代表:(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