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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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一、采购人***行政审批局 二、采购内容个体户工商登记办理专线租赁费用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 ************分公司 四、采购预算:**.***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说明 (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 |
关键词: | 租赁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一、采购人宣汉县行政审批局
二、采购内容个体户工商登记办理专线租赁费用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四、采购预算:26.448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说明
(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所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到省市县乡市场监管部门都使用的业务专网。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到省市县乡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专网都是由电信提供的网络服务,使用其他通信网络无法连通市场监管业务平台,无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
(三)宣汉市场监管专网于2015年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承建并运维服务至今。我县市场监管专网网络传输数据汇集到市、省二级、一级节点,且省市一、二级节点全部由电信承接相关建设及服务业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宣汉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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