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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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对***乐江线公路通道绿化、**沪昆高速**挂线通道绿化、沪昆高速**段通道绿化(具体地点:**大道、沪昆高速**段山下部分,**镇与鹅湖镇交界处至鹅湖段乐江公路与上分线交界处)范围内的林木进行采伐,我公司拟将上述范围内的林木**资产,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 |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对铅山县乐江线公路通道绿化、河口沪昆高速铅山挂线通道绿化、沪昆高速铅山段通道绿化(具体地点:河口大道、沪昆高速铅山段山下部分,河口镇与鹅湖镇交界处至鹅湖段乐江公路与上分线交界处)范围内的林木进行采伐,我公司拟将上述范围内的林木资源资产,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林木采伐与销售
(二)招标标的:铅山县乐江线公路通道绿化、河口沪昆高速铅山挂线通道绿化、沪昆高速铅山段通道绿化(具体地点:河口大道、沪昆高速铅山段山下部分,河口镇与鹅湖镇交界处至鹅湖段乐江公路与上分线交界处)范围内的林木的采伐与销售权,主要树种为杨树( 具体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准)。
(三)招标控制价:45837元(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根据招标标的进行合理报价(含税),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高的即为中标人)。
(四)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注:本项目在砍伐期间产生的运费、装车费、砍伐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砍伐、运输过程的人员、交通等一切安全事项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且砍伐、运载过程中不得损坏现有的交通、水电、管网等公共设施。
二、投标条件与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12月29日10: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800元整;保证金存入帐户户名:上饶市兴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九江银行上饶分行营业部,帐号:337010100100041439;保证金缴纳人应与投标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单位报名参加林木采伐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 投标需递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含投标报价函、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递交。(后附投标报价函格式)
注: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为无效投标。②与业主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三、交款方式: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三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其他
本项目在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有意参加投标人员在开标前由招标方安排人员陪同到现场察看。
五、开标会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会定于2020年1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67号)召开开标会,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出席本次开标会,现场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当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投标报价函
附件:附件.doc
招标人:上饶市兴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