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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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代理: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H-****-**#)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H-****-**#)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H-2020-3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H-2020-39#
采 购 人: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
电 话:徐女士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334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周期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SHZH-2020-39#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终端采购项目 |
/ |
详见磋商文件 |
500000元 |
注: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差旅费、培训费、质保费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址: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列为市场主体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从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8:00~11:00,14: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给代理机构备案。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