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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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株洲市 |
内 容: | ***大院农场小院新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大院农场小院新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大院农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 |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炎陵县大院农场小院新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2017】5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炎陵县大院农场,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炎陵县大院农场小院新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炎陵县大院农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炎陵县大院农场小院新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生态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17万元。
1.3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 279 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
2.5 本次招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
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R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I ;□综合评估法Ⅱ。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 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 月 日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1月19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网络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接受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9.1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见附件。
9.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投标报价为格式为:HNTB ,由新点造价软件编制, 为保证各投标人顺利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建议使用新点网络验证版计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软件 下 载 地 址 为 :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0c7 72b5d-fc90-42f0-a638-c37da3b6a36a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9.2.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3 (1)因“不见面开标”属于试运行阶段,以防由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等特殊情况,建议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网络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招 标 人:炎陵县大院农场
地 址:炎陵县068县道西50米
联 系 人***
电 话:18182069919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霞阳路坎坪村路樟树下(鑫海天酒店小巷进600米)
联 系 人***
电 话: 0731-22956998
邮 箱:114030606@qq.com
附件 1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
2、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3、投标单位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
4、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
5、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