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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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4 |
招标代理: |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bulletin 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置房)项目结算审计 (招标编号:XZP*************)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置房)项目结算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结算审计
(招标编号:XZP20201224000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本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结算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物业、配电房、门卫、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附属配 套设施等工程,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7141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56622.36 平方米 ,其中 地 上 建筑面积 约 108073.06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华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结算审计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符合,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廉政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企业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项目负责人***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即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不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12-24 09:00:00到2020-12-29 17:00:00
获取方式: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01-14 10:00:00
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1-01-14 10:00:00
开标地点: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盛景华庭南苑127号4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费率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费率仍一致时,以编制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编制方案得分也相等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满分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