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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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8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已由*****区人民政府(汕**府办复函[****]***号)及*****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改综[****]**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
关键词: | 设计 |
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已由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汕潮阳府办复函[2020]262号)及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潮阳发改综[202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3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0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该企业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作为参照标准,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项目管理机构包括: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设计负责人***
⑤拟派勘察负责人***
⑥联合体施工方及设计方均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联合体勘察方需配备岩土或地质工程师;
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或岗位证)为准。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
3.7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3.8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已参与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评审和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
4.2 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效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网页截图;(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8)投标人声明。
4.3以上资料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
4.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 记的登记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汕头市水务局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0754-89392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5815173571
招 标 人: 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三屿围海堤与城防工程连接段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本公司保证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投标人申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