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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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7 |
招标代理: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楼)或通过邮箱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概况
镇江市丹徒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楼)或通过邮箱 1553584261@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608号
资金审批计划编号:丹政采分散(2020)075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 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CMA);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考核合格证明(CATL);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报名时间:2020 年 12月 25 日-2020 年 12月 3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楼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
(三)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领取文件登记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没有进行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接收开始、截止时间:2021 年01 月07 日 14 点 00 分 至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丹徒区谷阳大道178号)
五、开启
时 间:2021 年 01 月07 日 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丹徒区谷阳大道1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 号)。
(四)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各相关网站网址: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七)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事先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人: 蒋科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