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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东文化楼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4
截止日期:2021.01.15
招标代理: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梅东文化楼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梅圳社区梅东一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梅东文化楼-框架部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镇梅圳社区 *.* 项目建设规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梅东文化楼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梅圳社区梅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梅东文化楼-框架部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梅圳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工作内容为新建文化楼一座,文化楼结构类型为框架-钢结构复合结构,层高为两层,不含地下室。只建设框架部分,装修等其他部分暂不进行。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工作内容为新建文化楼一座,文化楼结构类型为框架-钢结构复合结构,层高为两层,不含地下室。只建设框架部分,装修等其他部分暂不进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55988.5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年6月
至2020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上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2021年1月13日24:00前(北京时间)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一次性汇出,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5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年1月15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有关内容,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
7.4.1授权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2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7.5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 等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应遵守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5.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5.2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梅圳社区梅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梅圳社区办公室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创业大厦905A
邮    编: /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757- 86580563  电    话: 0757-82320305
传    真:      /       传    真: 0757-8232030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附件:公告附件.rar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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