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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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按照《**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规定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于2020年12月17日组织专家对《青白江区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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