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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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5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叔同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李叔同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李叔同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包含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纪念馆 设计 |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包含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叔同路29号。
2.2本次招标范围:1、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总建筑面积约约1600平方米,其中展示空间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余空间面积约400平方米。本次设计招标需对全部空间进行设计,重点对纪念馆展示空间整体设计(含各功能区域空间布局、展览区域图文展板、沙盘、模型、艺术创作、场景、多媒体、展陈设备等展项规划、参观流线设计;纪念馆采光照明、服务设施、地面、墙面、顶面、强电、弱电等),展览设计最终成果应满足后续公司进行展示深化设计和布展施工的需求;中标设计单位负责与深化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衔接等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在设计阶段的概算编制、报批、评审工作,协助相关项目的招标等;2、同步配套设计整个李叔同纪念馆的安防、暖通、消防、智能化、土建修缮、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装修等设计。
2.3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含投资估算)的修改深化,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为1449.71万元,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4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38.8+(103.8-38.8)*233/2000*1.15(复杂系数)*1.5(附加系数)*50%(按室内装修工程扣除施工图设计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牵头人为: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 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12-150号农商银行八楼会议室(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平湖新成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伍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 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行:建行平湖支行
帐 号:33001637335056003179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叔同路29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邮 编:314200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5012926 电 话:0573-85073363
传 真: 传 真:0573-850733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