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4 |
---|---|
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致各投标单位 : 根据**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工程名称:****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 *、招标范围:****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工程地点:** |
致各投标单位 :
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龙湖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重庆龙湖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
2、招标范围:重庆龙湖龙洲湾嘉天下三期一组团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重庆巴南龙洲湾
4、工程用量:约60000m3,以项目生产实际需用计划为准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采用过磅方式计量。招标方可随时对投标方的砼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发现误差超过±1%,则当批次砼在结算时按抽样最低值计算。
8、价格执行
8.1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的价格,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混凝土调价原则:按所对应的供应月份的造价信息涨跌幅度来对应调整(例:搅拌站报价为Y, 报价当月为X月;X月造价信息价格为400,X+1月造价信息价格为440,涨幅为10%,则X+1月混凝土价格调整为Y+Y*10%)。
8.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方式
9.1投标方为招标方工程垫资供应砼30000m?,招标方于垫满后两个月内付清垫资部分款项;垫资方量完成后的月结部分,按月进度70%支付;剩余30%尾款在该工程砼供应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
9.2投标方认可并同意招标方以丽水菁苑小区(位于九龙坡区半岛九滨路工农四村58号)一停车设施(停车位)抵扣同等价值混凝土货款,剩余部分混凝土货款以供应水泥的方式进行冲抵。
10、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采购方) 执贰份、乙方(销售方) 执贰份。本合同应在双方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后,若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与本招标文件要约不符,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12:00时(如有调整,招标单位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14、供应商范围: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的供应商(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执业)。
15、本次采用投标形式进行招标,招标方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同时,考虑投标要求是否完全响应;材料质量是否保证;投标报价是否完整合理;材料供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16、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银行账号:237083053210001
招标人地址:***
邮编:400016
电话/传真:***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没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