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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2021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4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2021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2021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05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2-101446-0025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2021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10000
最高限价元:221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审判辅助事务购买的社会服务包含送达事务、信息管理事务、庭审排期、诉讼引导等工作模块业务。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8年年度或2019年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期限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tender.com/”中的“购买标书”入口进行线上操作并完成交费,详见官网“线上售标操作指引”。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并邮寄纸质采购文件。建议供应商选择线上购买方式,线上购买需另加邮购费人民币60元。咨询电话020-87554018,邓小姐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采购办。
7.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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