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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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3 |
招标代理: |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招标人为***消防救援支队,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 |
西宁市城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招标人为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宁市城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
(2)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西宁市城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的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在城西区辖区内空巢老人住所、老年人活动场所、老旧住宅小区、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2000个,并为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配备基本灭火器材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6611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城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进社区》项目 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灭火器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现场
交货期:15.0天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2月24日00:00时至2020年12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3日 13时3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地址:***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万达广场soho4号楼12楼 |
邮 编: |
邮 编:810001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0971-8246801 |
传 真: |
传 真:0971-8246970 |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