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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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省龙建**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至**国家高速公路山河(吉黑界)至***(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标段(以下称“需求方”)对中粗砂运输项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山河(吉黑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3标段(以下称“需求方”)对中粗砂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GC20200538 1.2项目名称: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山河(吉黑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A3标段20万方中粗砂运输项目。 1.3运输需求:中粗砂。
1.4运输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中粗砂以到场采购人检尺体积数量为准。因实际运输数量为暂估值,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即可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成交价格与预算价格产生的偏差金额,采购人可在实际结算中,在总的运输费用中扣除。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7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货物的起运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汽运 1.8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中粗砂以到场采购人检尺体积数量为准。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3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含税金)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止)。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8意向供应商需提供运输车辆保险单以及车辆行驶证。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8:00至2020年12月29日8: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60000元(陆万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评审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 7.2证明材料评审时间: 2020年12月29日10:00开始; 7.3邮寄证明材料的地点: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建设大街24号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陈再树收; 7.4证明材料邮寄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165830170@qq.com); 7.5证明材料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需求方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0元,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30--11:00; 8.4延时竞价时间:2020年12月30日11:00; 8.5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8.6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需求方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需求方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需求方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需求方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需求方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五常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建设大街24号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846827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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