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
截止日期: | 2021.01.12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公告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碱(****年*月**日~****年*月**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招标编号:****-******* |
关键词: | 政府 |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碱(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招标编号:0625-20106779
2、项目名称: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碱(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采购
3、招标内容概况:本次招标液碱用于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及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月供约4000吨(临江水处理厂约3900吨,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00吨),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水量、水质变化或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采用公开招标,供货期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GB209—2006(工业级液碱标准),32%液体NaOH,规格为IL-IT-II,合格品标准;关于液碱浓度,本次招标液碱质量分数为3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则生产厂家应具有液碱生产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应具有液碱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同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可以生产≥32%液体NaOH(液碱)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资质证书和相关合同证明)。
3、投标生产厂家年液碱生产能力应不小于8万吨(须提供年液碱生产能力不小于8万吨的项目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6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收款单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0067598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在省级疫情响应解除前,仅接受电汇购买,电汇购买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电子版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厂方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厂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扫描件)、可以生产≥32%液体NaOH(液碱)的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汇款凭证电子版扫描件、增值税开票资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包括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特别说明:在省级疫情响应解除前,不建议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现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以采用邮寄快递(邮寄公司建议选择EMS或顺丰)形式或提前派人送达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以邮寄快递形式或提前派人送达形式但送达时间晚于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按时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注:投标人需在快递外封面上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投标人也可以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可出席开标会议现场,但须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附:投标文件邮寄收件地址
收件单位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
收件人:赵佳璐
电话:***
五、投标地点与开标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2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备注液碱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006759843
七、其他事项: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