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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3
截止日期:2020.12.28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项目已经 ******行政审批局 以 ****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射行审投资备[****]***) 备案,项目业主为 **国阳产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项目已经  盐城市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射行审投资备[2020]408) 备案,项目业主为 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是  多渠道筹集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承包人。

1.2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

2.1.2项目名称: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

标段名称: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1.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150000 万元。其中包含A区5栋电子产品生产厂房(编号:1#、2#、3#、5#、6#)、4栋LED芯片生产厂房(编号:7#、8#、9#、10#)及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258000平方米。

2.1.4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65209.5万元。

2.1.5工期要求:52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周期且满足射阳经济开发区招商要求,其中设计工期1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的开工时间起计算)。

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

2.1.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方式。

2.2招标范围

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根据规划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及施工设计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强电、弱电、暖通空调、电梯、园区道路、绿化、标识标牌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筑工程项目交付所包含的所有工程的设计。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上述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部分:含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②工程施工[土建(包括桩基、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空调)、电梯、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园区道路、绿化、标识标牌、配套附属工程)等],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③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3质量要求

2.3.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施工图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3.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为1家设计资质企业和1家施工资质企业联合)。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EPC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EPC)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EPC)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 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总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9 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0 企业近2019年12月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11 企业2020年9月1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4 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3.14.1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14.2 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扣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15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付款方式

4.1设计部分付款:

(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后,付设计服务费的75%;

(2)设计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服务费的80%;

(3)工程一审结束后支付至一审审核价的85%;

(4)工程复审结束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

(5)余款作质保证,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

4.2施工部分付款: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

(1)工程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分两次返还,当工程进度全部达到结构二层,扣回预付款的30%;当工程进度全部达到主体封顶,预付款全部扣回;

(2)实际施工过程中按月计量,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合格工程量的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4)工程一审结束后支付至一审审核价的85%;

(5)工程复审结束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

(6)余款作质保证,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

备注:按以上付款时,农民工工资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约定打入相应帐户。

5.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给招标人;

5.6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8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按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若有关农民工工资的上、下级文件及相关管理规定说法不一致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8.1.1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1.3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8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8.2.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8日。

8.2.2发售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2.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4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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