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2020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32020000725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2-23 16:23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名称: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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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1现场获取:在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室现场办理,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
2020-12-24 09:00到2020-12-25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现场获取:在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室或远程办理 |
洽谈时间 |
2020-12-29 10:00 |
洽谈地点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楼本项目洽谈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洪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四川分公司地址:***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17872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17年4月1日起全面停征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按照《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依法履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做好经费保障的通知》(成质监发〔2017)41号)文件(附件1)要求,“自2018年起,各区(市)县计量行政部门的履职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我局对2017年4月1日以后备案审核通过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单位、器具数量进行了数据统计,并结合《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3〕177号)要求,编制了《邛崃市2020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预算表》,2020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预算为178.72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强制检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授权的定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3.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选择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承担我市计量强制检定任务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2015年,成都市对各市县级计量检定机构与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实施整合,原邛崃市所属计量检定机构编制己并入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邛崃市人民政府不再设置下属的计量检定机构;同时,也无任何综合性计量检定部门或单位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向我局申请授权作为邛崃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因此,邛崃市人民政府既无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也无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的综合性计量检定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按照《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依法履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做好经费保障的通知》(成质监发〔2017)41号)规定:市质监局指定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为执行市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唯一计量检定机构。在邛崃市无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情况下,邛崃市的强制检定工作应当交由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执行。 (四)单一来源方式的合法性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惜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为避免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计量器具检定后具有法定效力,本项目指定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强制检定计量检定服务机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避免与涉及强制检定的系列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本项目只能由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来承担检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M7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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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2020)0303号;2、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即四川省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