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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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5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项目概况
清河街道2021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0N0CV
项目名称:清河街道2021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3.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3.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聘请专职环境秩序整治管理员队伍协助城管分队等清河街道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日常清河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服务期后,双方满意可以续签合同2年,合同金额以当年财政批复金额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投标人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1)具有有效的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4 供应商须按要求进行磋商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磋商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8:00至8: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
方式:
在线下载,详见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bjhd.gov.cn/ggzyjy/)网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质疑接待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质疑接待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