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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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白鹅潭聚**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 人:**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 **白鹅潭聚**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关键词: | 规划 |
广州白鹅潭聚龙湾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
广州白鹅潭聚龙湾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鹅潭聚龙湾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
二、招标人: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张工 联系电话***
三、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两侧,北至花蕾路,东至珠江,南至浣花路,西至沙涌。
四、项目概况:广州白鹅潭聚龙湾区位于广佛地理中心,是广佛同城战略的重要核心,承担了广州西部经济文化的复兴与崛起的重要使命,可打造成为广州西翼CBD。同时,项目毗邻白鹅潭核心商务区,是荔湾区三大重点产业平台之一。本项目为广州白鹅潭聚龙湾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其中:研究范围北至花蕾路,东至珠江,南至浣花路,西至花地大道北。涉及AF0209、AF0210、AF0211、AF0212四个规划管理单元,总占地面积2.04平方公里。更新单元范围为北至花蕾路,东至珠江,南至浣花路,西至沙涌。南北长与东西宽均约为1.3公里,规划范围占地约1.56平方公里。实施方案范围为更新单元范围内实施改造的方案,暂按1平方公里计(具体以方案批复范围为准)。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5.1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5.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本次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编制主要包括十四个部分的工作内容,即背景情况、区位分析、城市更新单元划定、规划依据、现状基本情况摸查、城市更新单元承载力、土地整备方案、城市设计指引、经济可行性分析、区域统筹、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分期实施方案、专项评估以及相关附件整理。
(2)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以纳入城市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基础,根据经批准的控规进行编制。
5.3最高投标限价:2200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
5.4 服务工期:根据规划任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个月以内完成启动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18月内完成整体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具体可根据政府实际工作需求调整。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见附件一);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公告发布日期、投标登记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12月 23 日至2020年12 月 29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 月 23 日至2020年 12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接受投标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1)填妥并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格式详见附件三)、《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和《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同时盖章,联合体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款凭证。
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方可登记,投标登记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人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6楼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四、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白鹅潭聚龙湾片区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作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服务款项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劳务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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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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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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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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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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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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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主办单位。
2、联合体主办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主办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② (成员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