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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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4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招标代理: |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bulletin 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JYP-*******FG)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乐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JYP-2020213F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本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乐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1、项目地点: 骆村新寓、东城福园、天琪福苑、府前佳苑、东平雅苑、小里新寓、玉堂花园、湖西雅居小区内2、项目类型:维保服务3、服务周期: 壹年4、服务范围说明:智能化系统维保,智能化系统包括: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综合管线、电梯五方对讲、LED信息屏等。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例行保养维护;2.故障召修;3.配件更换;4.驻点服务等。具体详招标文件。5、标段划分及明细:标段1:骆村新寓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52万元标段2:东城福园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6万元标段3:天琪福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28万元标段4:府前佳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12万元标段5:东平雅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19万元标段6:小里新寓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18万元标段7:玉堂花园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28万元标段8:湖西雅居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4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标段1:骆村新寓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2:东城福园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3:天琪福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4:府前佳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5:东平雅苑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6:小里新寓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7:玉堂花园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标段8:湖西雅居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
1、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近半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A级及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被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黑名单的电梯维保单位投标(出具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南京市外企业在南京市设有分公司且在江宁区设有服务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服务点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 3、拒绝下述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12-24 09:00:00到2020-12-30 17:00:00
获取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上述获取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至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竹山大厦三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01-14 09:30:00
递交方式: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开标时间:2021-01-14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 88 号竹山大厦三楼会议室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缴纳金额:保证金数额每标段 贰仟元 整; 交纳办法: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或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以下账户:开户名: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20899991010003234426,开户行:交通银行东山支行。 非电汇或网银方式的,请在开标日3个工作日前携带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等到代理公司财务部现场递交,款项进账后,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收据原件在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到账的在途时间,未能及时换取收据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 注: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转(汇、存)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字样。7、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详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