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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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0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电力排管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桥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电力排管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19】2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
工程建设规模:路线全长4880米,工程控制价20907368 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从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789,内容包括电力排管开槽埋管,过桥敷设及市政项目配套10kv电源设施高压进户缆线安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0907368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至2020年12月30日17时0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地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拾万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 1 月 20 日 09 时 4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持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7761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3618812 ,传真 :***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