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RR2012220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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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2.23 |
截止日期: | 2020.12.25 |
招标业主: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耐辅资源部(辅料)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询价单号: ************* 采购方式: 定向询单 采购员: 陈泽 联系电话: *********** 报名截至时间: 报价截至时间: ****-**-**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 优质碳化稻壳 |
询价单号: | RR20122201951 | 采购方式: | 定向询单 |
采购员: |
陈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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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0-12-25 12: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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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0202007 | 优质碳化稻壳(吨袋外包装) | 优质碳化稻壳 | 600 | 吨 | 2021-03-31 |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甲方:被邀请报价方乙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价格补充说明:1、总单价为到交货地点含税包干价。2、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110%时,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二、、质量补充说明:1、如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可要求退货或降价处理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需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质量问题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货物运走,逾期未运走的,乙方不负责保管,亦不承担遗失责任,甲方还需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接到书面通知20个工作日内未运走的,视为甲方放弃货物所有权。2、甲方每次供货需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收货单位、技术质量指标、出厂日期、检验员、质检部门(盖章)、生产厂家,必要时应包含:联系方式、注册商标、体系证书号等内容。三、交货运输及结算:1、交货地点:乙方指定交货地点。2、乙方不承担损耗。3、货到验收后凭结算通知单和钢厂使用小结,以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4、办理完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30天乙方以承兑方式付款。5、包装事宜:按乙方要求包装;吨袋破旧扣款100元/吨(含税);吨袋内小包装混装扣款100元/吨(含税),包装标识不全(物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规格、生产厂家等)扣款100元/吨(含税),包装标识不清扣款100元/吨(含税)。6、甲方送货不按乙方要求的时间、数量一次扣罚500元。7、甲方不得有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欺诈行为;如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放弃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由乙方处置,并按该批货款的2~5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乙方实际验收数量×合同基价×倍数,违约金可从甲方应收货款中扣除或另行支付)。逾期交付的,甲方按每逾期一日,按货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赔偿逾期违约金;逾期交付30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终止合作,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四、其他约定事项:1、结算价格以到货日期执行的价格为准,到货日期以乙方的系统收付单日期为准。2、计量、质量以乙方验收数据为结算依据。3、甲方已充分理解乙方制定的《原燃材料质量验证管理办法》、《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当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同意按此办法执行。4、如计量、质量发生异议,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乙方处理,否则,以乙方验收为准。5、合同兑现率=到货量÷合同量×100%,退货不算到货量。6、乙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及甲方同履行情况变更合同量。7、甲方进入马钢厂区的有关人员、车辆,须遵守马钢在环境和安全方面的七个管理规定(由乙方通过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