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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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9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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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012GL-06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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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 建设规模:汉十高速武当山服务区武当山服务区位于G70福银高速公路1338KM处,位于汉十高速丹江口市境内,武当山服务区现状用地面积约114亩,停车位约170个(其中中小客车100个,大客车10个,货车停车位约60个),建筑面积约7699.36㎡(其中南区建筑面积约2338.31㎡,北区建筑面积约5361.05㎡),综合楼面积约5402.66㎡(南区综合楼面积约2338.31㎡,北区综合楼面积约3064.35㎡)。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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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的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服务区北区综合楼及广场、卫生间、绿化(不含加油站)的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DSGZ-1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2-01 合同估算价: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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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①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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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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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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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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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向相关现场管理人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将予以配合;投标人应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因勘查现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勘察现场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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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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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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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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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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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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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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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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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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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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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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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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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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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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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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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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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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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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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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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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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WDSGZ-1 |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WDSGZ-1 |
同时具备: 1. 投标人2017、2018、2019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2017、2018、2019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WDSGZ-1 |
近三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2个20000平米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 |
注:
1、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或②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竣工(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整个建设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的房建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投标人一家房建工程施工单位的,该投标人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在备注2的基础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其他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其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WDSGZ-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C.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D.企业信用状况”)。
4、投标人对以上第4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
之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WDSG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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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三年担任过1个不小于20000平米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三年担任过1个不小于20000平米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和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或②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和业主出具的竣工(完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在类似业绩中的岗位信息的,应由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