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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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阳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汤竞谈采购【****】**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一 *****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 ****** ****** 四、采购项 |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1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20】4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汤阴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1项目 |
400000 |
400000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提供2017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
2.地点及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ty),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递交: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ty),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
2.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汤阴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汤阴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汤阴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0523005617480N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