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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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魏桥铝精深项目安装施工 公告日期 ****-**-** 截止日期 ****-**-** 联系人 夏仲良 联系电话 *********** 招标要求 工期*.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排定的工期计划为准,具体节点工期,由工程承包人在劳务分包人进场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分包人,并以此节点工期作为进度结算期 |
#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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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单位工程专业分包 | 元 | 5,417,714.79 | 1、对于要隐蔽的部位或需要签证的部位或变更的部位,要随时在隐蔽前由专业分包人 ,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签章确认。2、此单价包含且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保管费、运输费、安装费等。3、分包人水、电费用按实收取,分包人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在算中直接扣除。4、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均由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外审单位进行核对,承担相应审计费用,并扣除相应的社会保障费。 5、分包人必须与总承包人同步审定竣工结算,总承包人定案后,分包人尚未定案的,按定案付款节点与前一付款节点的差额,分包人承担总承包人欠款差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2 | 配合费 | 元 | -5,417,714.79 | 工程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结算总造价的7%作为施工配合费,由乙方进行审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
# | 履约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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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分包人当月25日前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经济师签字确认后,次月10日前向分包人支付上月应付分包人工程款的60 %,(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本合同支付比例按业主实际付款比例同比调整)。 |
2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5%,(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分包人统一按本合同支付比例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同比例调整) |
3 | 3、工程竣工结算审定30日后支付至审定额的90%,(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分包人统一按本合同支付比例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同比例调整) |
4 | 4、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总额的5%,在合同履约完毕(竣工结算定案后),若无违约情况全额无息退还,若出现违约情况,扣减违约金后差额无息退还。(分包人同意如果业主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本合同支付比例按业主实际付款比例调整) |
5 | 5、剩余5%的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扣除维修款后无息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