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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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2 |
地 区: | 安庆市 |
内 容: | ***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年大建设计划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天盟.阅**区间路)监理 抽签进行公告,欢迎***公共**交易中心****-****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工程服务监理一类)内、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网上投标参与抽签。 一、项目名称及 |
关键词: | 道路 监理 设计 路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2020年大建设计划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天盟.阅江山区间路)监理 抽签进行公告,欢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2021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工程服务监理一类)内、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网上投标参与抽签。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C-AQ-2020-328
2.项目名称:2020年大建设计划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天盟.阅江山区间路)监理
3.项目地点:安庆市
4.中标合同价:人民币83500.00元
5.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天盟.阅江山地块的规划支路一及区间路。规划支路一:南起菱湖北路,东至龙眠山路,全长约393.356米,道路红线宽度12m;区间路:南起规划支路一,北至旺园路,全长约185.679米,道路红线宽度6米。工程投资约663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7.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8.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二、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任一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抽签时间、地点、方式
1.抽签时间:2020年 12月24日15时50分
2.抽签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网址: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
4.抽签方式:抽签现场公开随机抽取
四、抽签注意事项
1.本次抽签单位须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2021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单位会员库(工程服务监理一类)库内成员,拟参加本次抽签的投标单位须在抽签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定点抽签”栏获取抽签文件参与本项目抽签。
2.本次抽签采取“在线抽签”方式抽签,参与抽签单位的代表不得到达抽签地点。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系统点击该项目的“我要投标”,显示“已投标”后,在抽签时间前在定点抽签在线签到栏点击完成“在线签到”,等待抽签。(详见小额库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56-5991180)
3.各投标单位点击“签到”先后顺序所确定的序号做为本次抽签编号。抽签现场招标人代表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抽签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一个号码,投标人当次抽签编号与该号码相同的,该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签人。若投标人获取文件后未能点击“签到”或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撤销本次抽签,则不具备本次抽签资格。
4.抽签单位可于抽签时间前在投标人系统中撤销投标和修改已填报的项目总监,抽签时间后不得修改,中签人的相关信息,以该抽签单位在抽签时间时填报的相应信息为准,中标公示将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布。
5.抽签过程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6.对监理部全体人员实行脸谱识别系统强化人员到岗考勤;
7.施工单位须按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施工,按月排计划,一个月工程进度达不到计划的70%或连续两个月达不到90%的,将给予监理单位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
8.接受建设单位巡查管理;
9.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合同由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与中标人签订。
五、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
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