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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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展厅及工作室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上自行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大学 |
项目概况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新建展厅及工作室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上自行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1201-2C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新建展厅及工作室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0415.71
最高限价(元):1550415.71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1550415.7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上自行下载
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响应无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前必须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不能确定为成交人。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2、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地 址:宁波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