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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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31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医院项目专项债券“两书一案”编制及跟进发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分公司(********中路*号华府名邸*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张湾区人民医院项目专项债券“两书一案”编制及跟进发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GPC032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ZCJB[2020]1222
3、项目名称:张湾区人民医院项目专项债券“两书一案”编制及跟进发行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5(万元)
6、最高限价:25(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国债“两书一案”编制服务及专项国债发行的持续跟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服务经验;
(2)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企业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6)供应商信誉: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①提供书面声明,②、③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一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逾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9-868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