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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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8 |
招标代理: | 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亳州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LXCJ*** *************受***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天静宫路改造工程道路侧石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天静宫路改造工程道路芝麻灰花岗岩侧石(************)mm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项目编号:2020LXCJ055
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涡阳县天静宫路改造工程道路侧石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涡阳县天静宫路改造工程道路芝麻灰花岗岩侧石(1000*125*300)mm,10*10切角,约14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侧石(1000*150*250)mm,10*10切角,约14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侧石(1000*150*300)mm,10*10切角,约1400米、芝麻灰花岗岩圆弧石(直径2m厚度150高度300)约60米、芝麻灰花岗岩树池石(750*100*150)mm,约2000块,采购石材均不含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芝麻灰花岗岩侧石(1000*125*300)mm,10*10切角,70元/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侧石(1000*150*250)mm,10*10切角,70元/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侧石(1000*150*300)mm,10*10切角,75元/米、芝麻灰花岗岩圆弧石(直径2m厚度150高度300)200元/米、芝麻灰花岗岩树池石(750*100*150),28元/块。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工本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
2、工本费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到以上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将转账或电汇凭证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否则责任自负,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发至投标单位邮箱。(如未收到招标文件与负责人***
收款人户名: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85750398492(此账号仅用作工本费收取)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涡阳支行营业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响应文件份数:一正贰副(纸质版,胶装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于开标时间前提交人民币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3、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人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②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公示期限结束,由采购人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4、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涡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1043009026403724
(此账号仅用作本项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付请与采购人联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