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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公务车招标 汽车招标 公务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2
截止日期:2021.01.06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招标公告 - *****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键词: 公务车 汽车 公务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09:3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Y-ZB-2020-139

项目名称: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包号

数量

单位

服务范围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1

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公务车车队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货汽车)

A

1.0

属平湖街道办的22辆大中型客货汽车(中巴、消防车)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六项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三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即可,无需投标人提供)。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京基御景时代大厦北区4楼。

报名方式:现场购买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或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1月 6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京基御景时代大厦北区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hyzjs.com/)。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深府购[2020]24号文,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认证等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视疫情解除时间作相应调整。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mail:3380523634@qq.com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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