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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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供应商: 我局现有“编写**开发区****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项目,将以邀请报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写**开发区****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 二、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有 |
供应商:
我局现有“编写广州开发区2020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项目,将以邀请报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写广州开发区2020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
二、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有关要求,对园区内有关企业的排污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核算分析;对园区基本概况进行描述;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工业废水排放与水污染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和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收集与处置、物质减量与循环进行评价汇编,并总结园区2020年持续建设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最高限价
(一)最高报价不超过壹拾伍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要求
(1)了解和掌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并熟悉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熟悉编写生态园区环境报告相关规范要求。
(2)具有类似报告书的编写经验。
五、报价要求
(一)需递交报价文件和对应综合评分标准所提及到所需的证明材料等。
(二)需递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递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递交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文件”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评分标准
编写广州开发区2020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报价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类型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 |
供应商资质和实力 |
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每个2分,此项最高得8分。 2. 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2分,最高得4分 3. 供应商注册资金300万或以上的,得3分,注册资金100万-200万的,得2分,注册资金100万或以下的,得1分;注册时间5年以上的,得2分,注册时间5年或以下的,得1分。 4. 供应商注册地在广州的,得2分;注册地在广州以外的得1分 。 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
19 |
供应商信誉 |
1.供应商近三年连续获得过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A级或以上的,得3分,不连续获得的得0分。 2.在服务此类项目过程中,受过国家或省机关部门通报表扬的,得2分;受过市或区机关部门通报表扬的,得1分。无获相关通报表扬的得0分。 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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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经验 |
1.供应商有编写过环境报告书的,得2分。 2.供应商有编写过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经历的,得4分。 无从事过此类项目或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 【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
6 |
||
2 |
技术部分 |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工作实施安排 |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对本服务项目的把握程度(能否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工作安排(是否列明实施计划,计划是否清晰,是否准确合理等): 1.表述全面。熟悉、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准确的实施计划,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40分;无制定相关计划或计划不详细、基本准确的,基本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25分。 2.表述尚可。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的实施计划准确但不完整的,得20分;制定的实施计划存在差距的,得15分;无制定实施计划的,得10分。 3.表述缺乏,尚不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有制定实施计划的,得8分;无制定实施计划的,得4分。 4.表述偏差。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全不了解,有制定实施计划,但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无制定实施计划的,得0分。 |
40 |
3 |
价格部分 |
价格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或最高限价的90%中的较高者,其价格分为满分。若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30 |
4 |
合计 |
100 |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29日下午18:00前,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325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本次采购确定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规则(评分标准详见上表),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优先;如综合评分相同,以低价者为优先;同等条件,以有技术人员服务政府机关经验的服务机构为优先。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服务机构。(被确定者另行通知签订合同,未被确定者不再通知)。
九、本项目采购人
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325室;联系人:罗先生;电话:***
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