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
截止日期: | 2021.01.15 |
招标代理: |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硕放街道重点区域照明整治提升与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三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XCG****-**(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锡新财购计[****]Z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JSXXCG2020-17(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锡新财购计[2020]ZZ第1164号)
项目名称:硕放街道重点区域照明整治提升与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31.95万元
最高限价:3331.95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拟对新吴区硕放街道城区213栋建筑实施区域照明整治提升与运营服务,包含硕放文化中心、云港佳园一期、云港佳园西区、香墅佳苑、南星苑、南星苑一区、二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九区、十一区、锦硕苑南区、香楠佳苑、硕放街道办事处、欧德福精品生活超市、吉祥国际花园西区及东区、丽景佳苑一期、二期、三期、放心农贸市场。
(2)建设期:8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3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本项目质量等级: 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4)项目质保期及服务期:整体工程质保二年,灯具等设施质保五年。项目运行维护期三年。中标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灯具正常安全运行。一般故障24小时修复,复杂故障48小时修复。
(5)本项目投标时要求提供LED灯具样品,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且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满6个月,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安全文明施工市级及以上不良记录。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人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0年6月-2020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二室(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样品要求:a.样品数量:LED洗墙灯(X2-1)、LED洗墙灯(X3-1)、LED投光灯(T2-1),另配开关电源和控制器各一个;b.样品上显示的投标单位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样品(暗标)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5日13:00时始;
样品(暗标)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3:30时止;
样品递交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二室(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2、供应商参加相关现场采购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进一步升级“锡康码”和推广“苏康码”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的通告》(第15号)等规定,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或“苏康码”,接受本项目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本项目相关采购活动场所时,主动提供“锡康码”或“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申领“苏康码”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名 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
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