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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博物馆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2
截止日期:2020.12.25
招标代理: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透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ZB[GK]*******, 备案编号:A**-LJTBZ-GK-******-B****-IDN)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博物馆
 
招标公告正文

   连江县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连江县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122]JJZB[GK]2020018, 备案编号:A11-LJTBZ-GK-202010-B3975-IDN)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7:30时止。

 

  采购人: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法***

 

    

  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连江县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11-LJTBZ-GK-202010-B3975-IDN

 

  招标编号:[350122]JJZB[GK]2020018 

   

  采购人: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连江县透堡博物馆布展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1-LJTBZ-GK-202010-B3975-IDN。

 

  2、招标编号:[350122]JJZB[GK]202001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执行。(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3)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法***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

 

预算

 

投标

 

保证金

 

1

 

1-1

 

其它会展服务

 

 

1(项)

 

26000000

 

26000000

 

5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行前往连江县透堡镇博物馆处进行现场勘察,因涉及场馆内安全问题,投标人需提前与采购人联系博物馆开门事宜。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并承当任何考察费用。

 

联系人:陈琰           联系电话***

 

***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当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连江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计算后再6折计费。②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2、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杰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账 号:11713010010031662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审“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1) 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的规定进行装订、密封、标记的;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报价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 没有如实填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得分不足技术部分总得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党员政治生活展区展览大纲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党员政治生活主题展厅编制的展览大纲文本,其理念、定位、主题及编制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对该展区内容编制思路清晰,板块明确,内容全面准确,特色鲜明的得3分;基本满足本工程项目实际需求、较为可行的得2分;基本满足本工程项目实际需求,但存在部分内容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党员政治生活主题展厅编制的展览大纲文本,与连江县委组织部关于《连江县党员政治生活馆展览思路要求》是否相匹配,是否将红色传承、蓝色发展、绿色和谐三个特色主题予以充分展示,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最吻合的得3分;吻合较好的得2分,吻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未吻合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党员政治生活主题展厅编制的展览大纲文本,是否将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政治生活馆规范化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72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强调事项有机融入展览大纲文本,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最吻合的得3分;较为吻合的得2分,吻合情况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未吻合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2、陈列设计方案创意

 

3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总体构思是否突出展览主题,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设计方案总体构思最能突出、强调展览主题的得3分;设计方案总体构思较能突出展览主题的得2分;设计方案总体构思一般,仅部分贴合展览主题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3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设计内容分布是否阐述明晰,是否与项目文化内涵、文化特色相符,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阐述明晰、与项目文化内涵、文化特色最相符的得3分;阐述较明晰、与项目文化内涵、文化特色基本相符的得2分;阐述不够明确、与项目文化内涵、文化特色相符程度不够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2

 

(3)根据投标人设计方案中内容与形式的协调统一程度,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理解有深度、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得2分;较理解、内容与形式的协调统一程度较好的得1分;理解不够深刻、内容与形式的协调统一程度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3、馆内设计效果

 

2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的整体风格是否与建筑风格协调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设计方案整体风格与建筑风格最协调的得2分;设计方案整体风格与建筑风格较协调的得1分;设计方案整体风格与建筑风格协调性不够吻合的得0.5分;差的本项不得分。

 

3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展馆设计效果图进行评价,体现地方特色、展陈形式新颖且符合项目主题相关内容,设计图及效果图美观协调的得3分;体现地方特色,展陈形式较好,设计图及效果图较为美观协调的得2分;地方特色体现不准确,展现形式一般,设计图及效果图美观协调性一般的得1分;不符合地方特色,或设计图及效果图效果差、或有明显套用现象或未提供效果图不得分。

 

2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区域装饰设计平面图、效果图,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平面图及效果图美观协调、符合项目主题的得2分;平面图及效果图较为美观协调、较符合项目主题的得1分;平面图及效果图美观协调性一般、不够符合项目主题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展区内展品组合是否合理、是否突出重点文物、历史脉络是否清晰、是否体现时代性、美观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展品组合合理、最突出重点文物、历史脉络清晰、具有时代性、美观性的得2分;展品组合较合理、较能突出重点文物、历史脉络较清晰的得1分;展品组合基本合理但不够突出重点文物、历史脉络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

 

(5)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中有专门展示连江透堡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情况的,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符合连江透堡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且设计美观协调的得2分;较符合连江透堡镇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且设计较美观协调的得1分;不够符合连江透堡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4、馆外概念设计

 

3

 

根据投标人对展馆VI设计(含LOGO)、对博物馆楼体东侧和西侧一楼外墙两侧墙壁预留区域的形式概念设计、博物馆南面玻璃外墙的改造设计情况、及博物馆外广场主题雕塑概念方案,应考虑与整个博物馆主题相贴切的设计及改造,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设计的主题与整个博物馆主题相贴切,符合连江革命历史记忆呈现的得3分;设计的主题与整个博物馆主题较贴切,较符合连江革命历史记忆呈现的得2分;设计的主题与整个博物馆主题较贴切,基本符合连江革命历史记忆呈现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5、空间规划合理性

 

3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不同展区区域划分是否科学合理、单个展区面积是否协调、人性化,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设计方案中不同展区区域划分科学合理的、对应展区面积协调、具有人性化得3分;设计方案中不同展区区域划分较合理、对应展区面积协调性及人性化程度较好的得2分;设计方案中不同展区区域划分一般、对应展区面积协调性及人性化程度一般的得1分;差的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各展区内功能完备情况及各展区之间过渡是否自然合理,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各展区内功能完备、各展区之间过渡自然合理的得2分;各展区内功能较完备、各展区之间过渡较为自然合理的得1分;各展区内功能完备情况一般、各展区之间过渡一般合理的得0.5分;差的本项不得分。

 

3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展线设置是否布置合理、流畅有序、富有节奏感,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设计方案中展线设置合理的得3分;设计方案中展线设置较合理的得2分;设计方案中展线设置一般的得1分;差的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6、重点展项分析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展示重点、亮点的营造和表现优异程度,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展示重点突出、有新意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富有感染力的得3分;重点突出情况较好,造型、新颖程度及感染力较好的得2分;展示重点方案不完整或造型、新颖程度及感染力较差的得1分;展示重点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视觉风格

 

3

 

根据投标人设计方案中视觉风格情况,包括整体色彩系统、版式设计的色彩选取的合理性和美观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整体色彩系统、版式设计的色彩选取美观合理的得3分,整体色彩系统、版式设计的色彩选取较美观较合理的得2分,视觉风格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8、辅助展示技术运用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情景式体验等辅助展示技术运用情况进行评价,是否兼顾传统展示手段与创新展示手段、展项设计在表现形式上是否有创新,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情景式体验辅助展示手段运用合理可行、完整、创新性好的得3分;较合理可行、较完整、创新性较好的得2分;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较差的得1分;运用情况差的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多媒体互动展示技术的效果,展示空间是否运用声、光、电交互体验等现代化技术加强表现力,展现形式是否富有时代感、科技感、体验手段新颖并具备实用性、可管理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多媒体互动展示技术运用合理可行、互动效果好、创新性好的得3分;较合理可行、互动效果较好、创新性较好的得2分;合理性、互动效果、创新性较差的得1分;运用情况差的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9、施工图纸合理性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评审(应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平面图;2、立面图;3、强弱电布局图;4 节点大样图等):设计施工图纸、立面图、强弱电布局图、节点大样图等全面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分;设计施工图纸、立面图、强弱电布局图、节点大样图等全面性、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设计施工图纸、立面图 强弱电布局图、节点大样图等全面性、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图纸的不得分。

 

10、展陈配套设施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整体灯光设计、灯光运用效果、色彩效果及空间效果方面具有视觉开放性、舒适性合理性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视觉开放、舒适、合理得3分;视觉较开放、较舒适、较合理的得2分;视觉开放性、舒适性、合理性较差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化中控系统设计图,从便捷性、可操作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便捷、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3分;较便捷合理、可操作性较好的得 2分;便捷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1、多媒体视频演示

 

3

 

根据各投标人设计方案多媒体演示视频所演示的效果进行评审:演示内容契合项目主题、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创意表达明确且演示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的得3分;演示内容契合项目主题,思路较为清晰、创意表达明确且演示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的得2分;演示内容基本符合项目主题,思路较为清晰、创意表达不明确且演示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的得 1;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演示文件的不得分。注:投标人自行提供电子演示文件(MP4格式,以U盘的形式提交)密封于技术文件内,演示的内容时长不超过10分钟。

 

12、施工组织设计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合同签订、人员安排、工期安排、设备进场及安装等)的合理性、先进性、可控性、实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及完整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 满足本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编制详细清晰,内容完整、合理,可控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本工程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控性及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基本满足本工程项目实际需求,但存在部分内容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难点理解以及提供的解决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对项目难点理解透彻、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合理性强、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2分;对项目难点理解较为模糊,方案较为全面,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1分;对项目难点理解不清晰,方案不全面,实施性、合理化、可行性较差的得0.5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完整、可行、合理的得1 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合理的得 0.5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得0.2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

 

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安全保障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安全措施、现场安全防护、施工安全管理等),及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包括场容场貌、现场文明氛围布置及警示标识悬挂、垃圾清运等)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完整、可行、合理的得 1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合理的得0.5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得0.2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体系认证

 

3

 

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2、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型(博物馆或展览馆施工设计一体化项目)的业绩情况(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评标依据,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1

 

投标人参与建设的项目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获奖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中国博物馆协会的官方对应获奖公示的截图为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否则不得分。)

 

3、设计班子配备

 

1

 

拟派设计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2018年1月以来参与过已完成的展览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且为设计负责人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须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

 

***

根据各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团队人员(除设计负责人***

 

***

2

 

施工班子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以下数量,且需根据现场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合理增配人员: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2018年1月以来参与过已完成的展览陈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且为施工负责人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须体现施工负责人信息,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施工负责人***

 

***

1

 

根据供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维修费用等),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后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1分;方案完整、可操作性较好的得0.5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较差的得0.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

 

根据各投标人对整体项目的免费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满分2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县透堡博物馆

 

  1.2建设单位:连江县透堡镇人民政府

 

  1.3建设地点:连江县透堡镇。

 

  1.4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连江县透堡博物馆总建筑面积5243㎡,地上建筑面积4827㎡。布展及装修范围为:

 

  (1)主楼一、二、三层,布置连江县党员政治生活馆、红色连江展馆、“今日透堡”区域及会议区域(其中,二、三层为连江县党员政治生活馆,一层为红色连江展馆布展区域)。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的展陈设备购置、制作及安装,室内基础装修、电气、暖通、电梯、照明、安防、艺术展陈及多媒体系统(含硬件、软件及内容)的采购、安装与实施,以及多功能厅和办公、会议厅等公共设施及室内附属设施的基础装饰、电气、多媒体设备、办公及会议区办公设施及家具的采购、安装与实施,三层主楼两侧上人平屋面的合理利用的布置。

 

  (2)博物馆楼体东侧和西侧一楼外墙两侧墙壁预留区域(面积约140㎡)的壁式艺术装饰的艺术形式设计及施工。

 

  (3)在博物馆主楼体外广场适当区域,根据对展览主题的提炼,设计广场主题雕塑概念方案;展馆VI设计(含LOGO)。

 

  (4)博物馆建筑内部排烟及整体消防系统改造、建筑内部洗手间所需的化粪池建设、南面玻璃外墙应考虑与整个博物馆主题相贴切的改造方案并实施。

 

  ★1.5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500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最高控制价,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1展览定位:

 

  2.1.1连江革命历史记忆呈现基地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2.1.2党员政治生活及党性教育基地

 

  2.2设计原则:

 

  2.2.1布局科学。充分展示原状,并形成科学合理的展示布局和参观路线,注重红色记忆厅与政治生活馆的自然连贯。

 

  2.2.2特色鲜明。充分体现“首创性”,内容与形式避免与国内其他同类型展馆众馆一面。主题挖掘及党性教育充分体现连江地域特色和连江实践。

 

  2.2.3形式丰富。坚持科学系统与生动直观相结合。采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场景雕塑、绘画等表现形式,让展览形象生动,有引人入胜之感。

 

  2.2.4成本合理。精致艺术与经久耐用相结合。在充分考虑用材质量及环保的基础上,兼顾展品制作成本、维护费用和节能要求。

 

  2.2.5内容严谨。对党史提炼及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展示必须做到科学严谨有据。

 

  2.3建设内容:

 

  2.3.1连江红色记忆馆:依据已有的陈展文字大纲,通过声光电多媒体、模型、雕塑等形式予以展示。设六个部分的展示厅。展示形式根据场地和需求确定。

 

  2.3.2连江党员政治生活馆:编撰党员政治生活馆布展内容大纲,并完成形式设计方案和陈展施工。

 

  2.3.3党员活动及其他区域。按照对应内容进行相应功能性配置及实施。

 

  2.3.4 透堡展示厅:编撰专门展示连江透堡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情况的的内容大纲,并完成形式设计方案和陈展施工。

 

2.4设计依据

  2.4.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4.2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

 

  2.4.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4.4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2.5设计范围及要求

  连江县透堡博物馆的布展项目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包括项目竞标方案设计,中标后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布展施工等。具体内容包括:广场绿化效果及主题雕塑形式概念设计;室内公共空间、展览展示区布展设计;其他与展陈相关的配套设计。

 

  2.5.1具体要求

 

  2.5.1.1“连江红色记忆”展区。根据展览大纲分位不惧外敌、反抗侵略;辛亥风云、碧血黄花;五四春雷、党团建立;土地革命、轰轰烈烈;军民同心、抗日救亡;迎接大军、解放连江六个部分。主展区不仅要通过图文展品等形式展现,更要突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表现,既有叙事表现,也有故事体现,还要有沉浸感受。力求引人入胜,触动心灵。其中,序厅和尾厅要有体现展览主题的表现手法。

 

  2.5.1.2党员政治生活展区。布展文案大纲的总体编撰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员为主体,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员政治生活馆打造成为传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展示中国共产党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的长期实践。突出十九大新修订党章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要内容的解读。要求在展示结构下,围绕主题,结合福州市及连江区域文化特色进行策展,并形成陈列大纲初稿。陈列大纲应提炼展示主题,确定基本内容,形成基本架构和层次,凝练重点、亮点。大纲文本应包括展标、前言、部分、单元、组别、结束语等应有的基本框架、基础内容,对适合的展示物品、图片资料、辅助手段及展示形式等应有充分的提示。要求编制思路清晰,板块明确,内容全面准确。用词规范严谨,特色鲜明,基本满足陈展项目实际需求。

 

  党员政治生活展区设计方案基本要求①结合空间设计,总体布局合理;②总体构思突出展览主题;③对展览内容理解有深度;④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⑤设计理念与设计内容分布阐述明晰,文化内涵、文化特色明显。

 

  2.5.1.3其他要求:①在主楼体外广场适当区域,根据对展览主题的提炼,设计广场主题雕塑及广场绿化效果概念方案,要求主题表达清晰、大气美观;②博物馆楼体东侧和西侧一楼外墙两侧墙壁预留区域的形式概念设计及施工③展馆VI设计(含LOGO)④建设展示连江透堡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历程及今夕变化情况的的展厅。

 

2.6陈展原则:

  2.6.1实事求是,形象生动。在展示过程中以图片、文物、档案展示为主。适当运用最新成熟的多媒体技术展示手段,辅以场景复原、雕塑、绘画等艺术展示手法,力求形象生动。

 

  2.6.2功能分区、空间组织及交通流线组织合理。能有效引导观众注意力,保留适当的过渡空间,能够缓解参观者的视觉和感知压力。

 

  2.6.3通光、采光、节能统筹安排得当。

 

  2.6.4展示重点突出,创造亮点空间。

 

  2.6.5充分体现生态环保理念,打造绿色展馆。

 

2.7空间设计要求:

  2.7.1具有展示、教育、信息传播、交流洽谈、公共服务等功能。

 

  2.7.2空间设计与展示内容完美结合,空间环境质量好,舒适安全。

 

  2.7.3展示空间动态有序,节奏感强,符合人体感知功能特征。

 

  2.7.4点、线、面空间组合科学合理美观。

 

  2.7.5兼顾展馆日产运行、后期维护的高效性和经济性需求。

 

  2.7.6具有重点展示空间设计亮点设计,展示手法新颖独特,富有创意。

 

  2.7.7结合展示内容布置互动项目,增加观众参与性,提高参与兴趣。

 

2.8色彩要求:

  展馆内部主色调定位准确,恰当协调。避免色彩过于单一、平淡而导致展示效果整体乏味,从而降低观众参观兴趣。同时也应避免因色彩过于繁杂而让观众产生视觉疲劳。

 

2.9照明要求:

  注重光对人的情绪的影响,优化照明组合。烘托环境气氛,注重观众引导与注意力。创造空间感和层次感,营造良好的视觉情绪氛围。同时兼顾节能环保需求。

 

2.10电梯、空调、多媒体设备的要求:

  所有的电梯、中央空调、多媒体系统等设备要求采用成熟的技术设备。电梯共2部,要求载重量≥1350公斤,载人数≥15人,2部电梯总造价根据市场行情不低于50万元;中央空调要求必须使用节能产品,能效等级二级或以上,馆内中央空调造价根据市场行情不低于150万元。以上产品必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有关规定执行)。

 

2.11设计成果要求:

  2.11.1布展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参观流线图、重点展项分布图;

 

  (3)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轴测图、分区效果图、重点展项分析图、立面版式图,以及其他能清晰反映思路和形式的相关图纸。

 

  2.11.2设计成果电子文件数据U盘一套,包括文字说明等所有设计成果要求内容。

 

  (1)A3图幅(420mm*297mm)。包括:①封面②目录③说明④设计图纸。

 

  (2)演示文稿的电子文档,应采用mp4格式的视频演示文件,演示文件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12其他招标附件:

 

  1《连江红色记忆》大纲;(2)连江县党员政治生活馆展览思路要求》;(3)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政治生活馆规范化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72号文件;(4)《今日透堡》展陈思路要求;(5)透堡博物馆相关图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也可向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电子档。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透堡镇西门村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对公转账方式提交,待本采购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验收方式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

 

深化设计完成经采购人审定,施工队进场七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

 

30

 

艺术品展项泥稿确定,多媒体设备到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

 

3

 

40

 

现场安装,验收合格经签字确认或投入正常使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

 

4

 

17

 

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

 

5

 

3

 

尾款于1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及售后问题30日内无息付清

 

  8、质量要求

 

  ★8.1中标人的展项设计(包括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须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如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深化设计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2中标人须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质量检查和管理,把好质量关。

 

  8.3中标人设计及施工完成的展项必须达到或高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优化设计所作出的展示效果,若未达到,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要求的展示效果,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

 

  8.4隐蔽工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5未涉及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8.6展项的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必须符合博物馆的特点、要求,充分考虑安全性。

 

  8.7所有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展项制作所需的材料、系统、设备等须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8.8中标人所有提供的硬件设备需原封包装,产品为全新机器,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和国家相应标识(包括设备的型号、品牌、产地、保修期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得到采购人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采购人有权委托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保留更换的权利。

 

  9、项目管理要求

 

  9.1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的部分专业工程或与工程要求存在差距时,有权要求中标人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以达到质量、时间、效果等要求。

 

  9.2中标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9.3中标人在进行施工时须服从采购人的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0、售后服务要求

 

  10.1中标人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0.2中标人对整体项目提供一年免费质量保证。对硬件产品提供原厂商服务,对软件产品提供3年免费维护与升级服务,质保期、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间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维修服务。接到故障报告后能在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提供代用机服务。

 

  11、安全要求

 

  展项主体设备、辅助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对参与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保障以及降噪措施。设计制造的展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等内容不含有任何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或知识产权的因素,待采购人支付设计费后设计方案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待采购人支付相应对价够归采购人所有。

 

  13、其他要求

 

  13.1中标人技术方案中如使用第三方软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使用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内。

 

  13.2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或估算清单(整体或部分)中如存在恶意漏项情形,则该情形下的漏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3设备若有涉及节能问题,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设备。

 

  13.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独自充分地进行实地调研,收集信息、数据,编制技术响应方案。同时投标人应理解其所投的方案在中标后可能会因为与实际情况的偏差需要对方案进行部分必要的、不违背投标的原则性的调整。

 

  13.5投标人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由于施工场地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人在开工之前和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有关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确保场内外道路清洁畅通,确保来往车辆、人员、施工安全。

 

  ★14、变更约定:

 

  14.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即中标总价),除超出本项目招标范围的需求调整导致工程量费用增加或正式施工后设计变更及采购人要求调整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14.2施工前因采购人设计方案深化或需求调整(在招标范围内的合理调整)而导致的工程项目清单变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超出本项目招标范围的需求调整导致工程量费用增加时,增加部分由采购人支付。深化设计方案及工程项目清单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正式施工后因采购人设计方案或需求调整而导致的工程项目清单变化,采购人应予以签证。

 

  14.3正式施工后,应采购人要求发生变更调整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变更签证文件,采购人应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变更签证文件后7天内予以审批完毕。采购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投标人提交的变更签证文件。

 

  14.4若有签证,则签证部分价格按如下方式确定:(1)投标清单内有相同的价格的,按相同项目的价格执行;(2)投标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价格的,参照类似项目价格执行;(3)投标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经询价后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14.5 结算方式约定: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合同固定总价加上招标范围外增加的部分(若有)及变更签证部分(若有)。

 

  15、报价要求

 

  ★15.1展厅设计费不得超过90万元。

 

  16、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总则是现行的国家、福建省规范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本项目深化设计审定后的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等要求的相关条文。

 

  16.1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电梯、空调、多媒体等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其费用应含在报价中;

 

  16.2工程骏工后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制造商产品标准;

 

  16.3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方负责联系电梯技术和建设监督部门,并会同采购人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6.4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16.5施工完毕后,采购人组织验收,由采购人项目小组成员、监标人、有关专家会同中标人按上述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①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的表格格式为系统固定模板,无法直接调整,请投标人在制作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时,按以下表格内容制作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序号

 

标的费用组成

 

品牌

 

数量

 

单价

 

(现场)

 

总价

 

(现场)

 

备注

 

1

 

1

 

展厅设计费

 

/

 

1项

 

  

  

  

2

 

电梯

 

  

2台

 

  

  

  

3

 

中央空调

 

  

1批

 

  

  

  

4

 

工程量清单费用(含多媒体等设备)

 

  

1批

 

  

  

  

合计:

 

  ②工程量清单中须包含工程量的数量、品牌规格(若有)、单价和总价。其余内容和格式不限。

 

  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无法上传分项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则投标人在上传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部分时,除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部分(如有)外,还需将具体的分项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上传此部分。

 

  ④纸质投标文件中,图纸部分可另册提供,不用胶装至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纸张规格、形式不限。

 

  ⑤纸质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也可不胶装至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可另册提供。工程量清单还需另外用U盘形式提供一份电子文档,以晨曦工程计价系统格式提供。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请在附件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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