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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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委托服务 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HJZB****-*** *. 比选条件 本项目**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委托服务二次比选,比选人为**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中选人。 * |
关键词: | 机场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委托服务
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HJZB2020-161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委托服务二次比选,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中选人。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服务需求: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公共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质量标准》的要求;
2.4采购预算:37万元;
2.5服务期限: 一年。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参选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
(4)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含餐厨垃圾),至少具有1辆封闭式专用餐厨垃圾清运车辆;
(5)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单位负责人***
4. 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含餐厨垃圾);
(4)至少具有1辆封闭式专用餐厨垃圾清运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相关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须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277406244@qq.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参选单位名称、邮箱、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电 话:0431-77785229
比选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815229
邮 箱:27740624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平阳街支行
帐 号:162045130540